□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陈彦伊 叶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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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清水秀生态美,镇古茶香人长寿”,被誉为“遗落在珠江上游的香格里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处处景美人和。“一点半法庭”、圩日法庭、旅游巡回法庭、家事审判法庭……一个个特色法庭活跃在昭平的绿水青山间,一位位法官走进群众中普法、解纷、断案,一次次化干戈为玉帛。
“昭平县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至上,响应群众关切,贴近群众需求,创造性打造特色法庭,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民生,深受群众欢迎。”昭平县法院副院长周莉说。
“一点半法庭”:开庭时间群众说了算
“调解纠纷就到‘一点半法庭’,既方便又利民!”这句话被北陀法庭辖区群众口口相传。
以前,北陀法庭开庭时间为上午8点半,一般中午12点前审完一个案件,法官能正常午餐午休。后来,法庭调查发现,辖区地处深山,山路崎岖难行,不少群众到法庭需要走3个小时以上,为了不误开庭,不得不提前到镇上住一晚,增加了开支。法庭想群众所盼、解群众所难,从2011年开始,根据当事人到达法庭需要的时间推迟开庭,庭审不休息,尽快审结后方便群众在天黑前回到家。
富罗镇砂子村的陈大伯因为自家树木被盗成为原告。北陀法庭合理计算陈大伯从家到法庭的时间,把开庭时间推迟到上午10点半。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陈述,有理有据地审理,到下午1点半才审清案件,维护了陈大伯家的合法权益。类似的庭审经常延续到下午1点半后结束,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一点半法庭”。
“眼看要下班了才赶到,耽误你们中午吃饭和休息,实在不好意思!”今年2月24日11时30分,纠纷当事人戴某和叶某赶到法庭。庭长黎婧热情相迎,立即进行诉前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官放弃午休,饿着肚子调处纠纷,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当事人感激地说。
近两年,“一点半法庭”审结案件109件,其中调撤率达71.6%,为当事人节省住宿费、伙食费等诉讼成本6万余元。
“一家亲法庭”:调解现场无原告被告
今年1月15日,一对吵嚷着非离婚不可的夫妻,黑着脸走进城厢法庭家事调解室,眼前景象完全出乎他们意料。家事调解室宽敞明亮,舒适的沙发围成三面,调解桌上没有“原告”“被告”的牌子,取而代之的是“妻子”“丈夫”座位牌,墙上“调和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绿色大字格外醒目。
在家事调解室,法官采取“问卷+对话”模式进行调解,指导这对夫妻填写婚姻状况问卷,细心分析其中内容,并通过对话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然后针对矛盾焦点提出解决办法。经过调和,这对夫妻“破镜重圆”。
2019年,昭平法院结合城区家事矛盾纠纷突出、家事案件多的特点,在城厢法庭成立家事审判法庭。城厢法庭精心打造柔性诉讼环境,建成“客厅家居式”家事调解室、“儿童乐园式”心理辅导室,以舒缓当事人的对抗心理,让审判多了家的温度。
城厢法庭还积极探寻“家事多元调解”新途径,主动联合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家庭纠纷联调机制,还成立“人民调解员”多元矛盾化解平台,选任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律师等参与案件化解,织密覆盖辖区家事案件的多元解纷网。
2019年至今,城厢法庭审结家事纠纷案1440余件,获评“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广大群众称作“一家亲法庭”。
“一次办法庭”:八方游客尽可放心来
“邓庭长又来景区啦,进来喝口水吧!”黄姚古镇景区的一家店铺里,店员向黄姚法庭庭长邓进超喊道。
黄姚古镇是中国四大古镇之一,被誉为“梦境家园”,旅游是当地支柱产业。“法治环境就是旅游环境,司法服务就是旅游服务”,昭平法院根据旅游发展需要,于2016年8月在黄姚法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以便及时化解涉旅纠纷。
邓进超带领7人审判团队,创新推出“123”工作法,即坚持服务旅游发展这条主线,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实行执法联动、调解联动和基层社会治理联动。邓进超介绍,针对事实清楚、涉案金额较少的涉旅案件,法庭开通“绿色通道”以短平快方式处理,力争一次性办结,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成本。
2021年10月,杨某租用黄姚某观光农业公司的场所举办活动,迟迟未付费用。法庭收到这起纠纷信息后,邓进超当天带队走访现场,就地立案,并邀请特约调解员全程参与调解,仅3天就让双方当事人和解。由于旅游巡回法庭一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常用最短时间一次性结案,于是有了“一次办法庭”的美名。
“一次办法庭”还设有两个法庭联络站和巡回审判点,在旅游高峰期安排干警轮值,坚持“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引导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知法守法,有效维护了黄姚的和谐安宁,获评广西首批“示范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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