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

世界热点!车辆涉水半年后再出故障,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赔70%损失

2023-02-28 18:07:30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孙同江 袁园


【资料图】

车辆涉水熄火后第一时间报保险,但如果车辆涉水维修且保险赔付完毕,半年后方向机又发生了锈蚀故障,损失该由谁来承担?2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该起案件,因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70%责任,车主承担30%的责任。

原告肖某在保险公司为其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期间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5日。2021年7月16日,肖某驾驶车辆在襄城区因涉水造成车辆熄火,肖某报保险后,保险公司出具了车辆定损单,并和肖某、汽修公司达成一次性包干定损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损失一经确认,肖某和汽修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保险公司追加任何费用。汽修公司将车辆修好后交付肖某使用。

2022年1月,肖某驾驶案涉车辆时,方向机突发故障,肖某便致电汽修公司,被告知需送至4S店检修。经4S店检测,拆卸方向机无明显外伤,但螺丝处有比较严重的锈蚀迹象。肖某便自费36300元在4S店更换了方向机总成。肖某主张此次方向机故障系上次涉水引起,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无法核实故障原因,且损失发生距离涉水已有半年之久,不能排除方向机锈蚀系其他时间进水导致。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肖某申请对车辆方向机故障与2021年7月16日发动机进水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经法院依法委托,鉴定公司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书,鉴定结论:案涉车辆方向机的故障与2021年7月16日该车辆涉水后所涉及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零部件,维护保养不到位(漏保)有因果关系。

襄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车辆2021年7月16日涉水受损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将车辆安排到汽修公司检修并和肖某签订了一次性包干定损协议书,但该次维修更换了火花塞、空气滤芯、喇叭、发动机机油、防冻液、机油滤芯等零配件,未对车主告知的该车方向机短暂失灵故障进行检查维护,车辆维修出厂后继续行驶使用,加剧了漏保的方向机内部机件的磨损,最终造成原告肖某更换方向机的损失36300元。

而经法院委托鉴定,方向机的故障与车辆2021年7月16日涉水后所涉及的方向机维护保养不到位(漏保)有因果关系,故,案涉车辆涉水后方向机的漏保是导致2022年1月车辆方向机故障的主要、直接原因。

法官提醒

根据鉴定意见,肖某自述将案涉车辆经常停放在车库里,长期阴暗潮湿的环境也是慢慢形成方向机故障的重要原因。因此,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的法定义务、合同义务、过失程度等因素,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对案涉车辆方向机的损失承担70%的责任即25410元,肖某自己承担30%的责任。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极目新闻)

关键词: 极目新闻 保险公司

相关新闻